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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灭火器维修站被勒令停止维修业务
2006-10-18 20:17:42  作者:  来源:喀什日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0  文字大小:【】【】【】 评分等级:0

本报讯(文/图 记者 霍 然)近日,自治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我区四家灭火器维修站进行了抽检,结果只有喀什市强盛消防器材销售维修部维修的灭火器为合格产品,其余三家均不合格。近日,地区消防局已勒令三家停止灭火器维修业务。

地区消防局防火处处长刘文胜告诉记者,我区维修送检的灭火器多数都存在保险拉环使用不利、未注明水压试验值、充装量不标准等问题。地区消防局已对抽检不合格的三家进行了处罚,并勒令三家停止灭火器维修业务,认真查找不合格原因,切实进行整改。整改后,地区消防局将重新抽取维修的灭火器,送自治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复检,检验合格后,三家方可继续开展灭火器维修业务。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26v.com/article/2006/1018/article_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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